致九弟·处事修身宜明强
无名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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沅弟左右:

弟辞抚之意如此坚切,余廿二日代弟所作之折,想必中意矣。来信“乱世功名之际尤为难处”十字,实获我心。本日余有一片,亦请将钦篆、督篆二者分出一席,另简大员,吾兄弟常存此兢兢业业之心,将来遇有机缘,即便抽身引退,庶几善始善终,免蹈大戾乎!

至于担当大事,全在明强二字。《中庸》学、问、思、辨、行五者,其要归于思必明,柔必强。弟向来倔强之气,却不可因位高而顿改。凡事非气不举,非刚不济,即修身齐家,亦须以明强为本。巢县既克,和、含必可得手,以后进攻二浦,日弟主持,余相隔太远,不遥制也。

弟公文不宜用“咨呈”,用“咨”以符通例。

同治二年四月廿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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